明确禁止墓穴使用权人转卖墓穴
在立法说明中,记者了解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为火葬区,尽管如此,广州市殡葬行业仍存在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兴办条件、程序不明确,无人办理遗体处理手续导致殡仪馆中遗体大量积压,违规买卖墓穴以及殡仪服务机构经营不规范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因此,切实运用法治化制度化方式加强殡葬行业监管非常必要。
为防止墓穴像商品房一样被多手、高价炒卖,《规定》明确一系列措施:首先,明确政府对经营性公墓单位的部分收费实行价格管控:经营性公墓的墓穴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严把价格关;经营性公墓单位建造、出售安葬骨灰的单人或者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1平方米;其次,明确经营性公墓单位应当凭遗体火化证明才能向丧事承办人出售墓穴,并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严把销售关。再次,明确禁止墓穴使用权人转卖墓穴,严把转卖关。
遗体无人认领的 逾一年进行无害化处理
《规定》还完善了遗体处理机制的问题。殡仪馆在接运遗体后,会立即通知丧事承办人办理遗体处理手续。但实践中,部分丧事承办人拒绝办理遗体处理手续,或殡仪馆无法联系到丧事承办人,这都会导致遗体大量积压,严重影响殡仪馆的正常运作。为此,《规定》明确,遇到上述两种情形时,殡仪馆应当进行为期60日的公告。公告期满,仍无人办理遗体处理手续的,殡仪馆在留存证明死者身份的信息后,有权将遗体火化。骨灰由殡仪馆保存1年。保存期满仍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对骨灰进行无害化处理。
禁止在太平间推销殡葬服务
违者最高可罚两万元
广州已有数十家殡仪服务机构,由于没有准入门槛、服务规范,导致部分殡仪服务机构直接参与医院太平间管理,甚至在医院争抢治丧客户、兜售殡葬用品。另有部分殡仪服务机构有意误导群众消费,泄露、兜售丧属信息,扰乱殡仪服务市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规范殡仪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规定》明确禁止在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实施殡殓拜祭,展示、销售殡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