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评估机构框架协议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次数:353
核心提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评估机构框架协议入围项目招标公告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评估机构框架协议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评估机构框架协议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潜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编号:0632-2120FWAL1267。
 
1.2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评估机构框架协议入围项目。
 
1.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服务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评估机构框架协议入围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为房产类、土地类、资产类、矿业类(采矿权)森林资源类等特殊类评估。
 
1.5 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包:
 
包1:房产类评估项目
 
包2:土地类评估项目
 
包3:资产类评估项目
 
包4:矿业类(采矿权)森林资源类等特殊类评估项目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投标人应具有房产类评估资质二级及以上(包1);土地类评估资质B级及以上(包2);资产评估资质评估范围至少为全省/直辖市/自治区资质,采取备案制的地区则以备案清单为准入标准(包3);矿业类(采矿权)森林资源类等特殊类需获得相应的评估资质(包4);
 
2.3 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2.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
 
3.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3.2.1 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3 企业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3.2.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5 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3.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以备查验,复印件一份。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