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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组合贷!重点保障刚需!省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5  浏览次数:175
核心提示:近日,湖南省公积金中心印发《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通知,全面支持省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划重点如下:
 近日,湖南省公积金中心印发《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通知,全面支持省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划重点如下:
 
① 适用范围:长沙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
 
② 贷款条件:申请贷款的自住房属于家庭第二套(含)以下住房,且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2次,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公积金提取约定等。
 
③ 贷款额度:测算额度低于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银行商业按不超过公积金中心审批额度确定其最高贷款额度;测算额度高于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在公积金中心最高额度上上浮50%。现在省公积金中心最高额度是60万。
 
④ 贷款年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男65岁,女60岁)。
 
⑤ 偿还方式:个人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还款方式和年限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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