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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不动、赔不起!深圳旧改放大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5  浏览次数:352
核心提示:(一)在强区放权的思路下,福田明显要加快城市更新的脚步。5月2日下午,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发布《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一)
在强区放权的思路下,福田明显要加快城市更新的脚步。
5月2日下午,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发布《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福田区城市更新工作若干暂行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从五个方面出台了十九条意见。
为啥要出台这个意见?主要是由于三个原因:
1、许多已列入计划或规划已批的项目“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长期无法推进;
2、在项目搬迁补偿活动中,搬迁人和权利主体的矛盾重重,迟迟无法达成搬迁补偿协议;
3、许多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物业都存在着安全隐患,但仍继续居住或经营。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拆迁难啊!
话不多说,给你划一下重点。
1、报送方案 明确进度
对于已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旧住宅区,自本《意见》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申报主体向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报送搬迁补偿谈判工作方案,明确搬迁补偿谈判工作进度。
这主要是因为已列入更新单元计划的旧住宅项目都是在2010年首批列入计划的项目,但都陷入了搬迁补偿的僵局中长期无法推进。
所以,主管部门需要先了解下情况,心里有个底,后面该督促的督促,该鞭策的鞭策,实在不行就只能放大招——把项目调出计划。
2、更新计划清理加速
《意见》要求,旧住宅改造项目长期未有任何进展的,可按程序调出计划,今后若需改造将优先按照我市棚改政策执行。
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第二十八条已规定了三种需要调出城市更新计划的情形,这次《意见》对速度的要求更高了:
单一权利主体项目自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或调整之日起12个月内未办理用地出让手续的,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可按程序调出计划。
别小看这一惩罚,更新单元被调出更新计划的,已取得的相关批复文件即时失效。被调出更新计划的更新单元,自调出计划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更新单元计划。
调出计划后,旧住宅区如需改造的,优先按照棚户区政策实施改造。
简直是釜底抽薪。
3、意愿征集时明确补偿
《意见》要求今后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主体在进行意愿征集时,应当在更新意愿证明文件中明确搬迁人、房屋搬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
这主要是由于不少人在意愿征集过程中表示同意,但在搬迁补偿谈判过程中却迟迟不愿意配合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最终导致搬迁补偿僵局的情况。
《意见》出台之后,在意愿征集的时候就要把补偿标准定下来,方便后续搬迁补偿谈判过程,整体上减少已列入计划但迟迟无法推进的项目。
换句话说,你不能前面一套后面另一套地耍无赖了。
4、建立谈判促进平台
《意见》要求共同搭建搬迁补偿谈判促进平台,并鼓励引入仲裁机构、调解机构、行业专家等第三方参与搬迁谈判,妥善协调、处理谈判争议或纠纷事项,提升搬迁谈判效率。
“搬迁补偿谈判难”一直以来都是是城市更新项目推动的主要难点与痛点,而搭建搬迁补偿谈判促进平台,有利于各方沟通,减少市场主体与权利主体之间的不信任导致的搬迁补偿谈判僵局。
5、排查安全隐患 建立联合检查
《意见》要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后,权利主体应当开展房屋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各部门可以建立联动机制,对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物业加强综合管理,必要时可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安全要求,且不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主体,由街道办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出租屋存在重大隐患的,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人员居住其中的,由街道办依法清理。权利主体完成房屋整改并报街道办备案后,方可继续出租房屋。
6、建立城市更新诚信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各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全流程的行为信用记录,结合司法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建立城市更新参与主体诚信档案,相关部门在城市更新业务办理中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同时,诚信档案将报市规划国土委备案,并通报其他各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参考。
也就是说,各市场主体参与计划申报、规划编制、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房屋拆除、建设管理、公益事业等行为的信用都会被记录下来,并影响以后的城市更新参与。
7、政府主导
意见同时重申,旧住宅区改造坚持由政府主导,不允许市场主体擅自进驻成片旧住宅区开展意愿征集、补偿签约等活动,但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有品牌、有资质、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与城市更新工作。
未列入计划的旧住宅区改造,符合棚改政策的旧住宅项目,优先按照棚户区政策实施改造。
 (二)
作为深圳的中心城区,福田总部经济聚集,城区综合环境品质优厚,但空间严重不足一直是制约福田区当前和未来发展的一个瓶颈。
辖区内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旧住宅小区,由于年代久远,普遍存在市政配套和生活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居住环境不尽如人意等问题。
尤其是消防、燃气、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缺失、老化,加之部分楼宇在建造时建筑质量不高,居民生活不便之外,也存在着安全隐患。群众对此反应颇多,更新改造意愿强烈。  
2016年12月8日,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明确了福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在强区放权后的的具体实施流程。
2017年,福田区以深圳“城市质量提升年”为契机,正式启动老旧住宅区的改造更新工作。
2017年4月24日,福田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显示,福田区会对全区老旧住宅区的现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在2017年内启动若干试点项目。
会议还显示,改造工作将按照“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安置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模式开展。
当时,有官员谈到工作要求时用了九个字,“强力推、快速推、见实效”。
此次《意见》的出台,当属这一工作要求的延伸与具化,传达的信息很明显:要加速推进旧住宅改造,并且要收到实效。
今年2月11日,《福田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深圳市政府同意通过。
《规划》指出,将在“一核两廊三带八组团”空间结构的基础上,划分六类功能分区,划定34个更新统筹片区,明确各片区更新主导功能。
 
 
“八组团”分别为:中央活力区、河套-福保片区、香蜜湖片区、车公庙-天安片区、华强-上步片区、梅林-彩田片区、金地-沙头片区、八卦岭片区。
金地-沙头片区、梅林-彩田片区、华强-上步片区为三大重点拆除重建区域,合计占地6.67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福田将精细化城市环境品质,实现紧凑集约高效发展和人本活力品质发展,形成“环中心公园活力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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